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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000014349/2022-778060 | 主題分類: | 民政、扶貧、救災/行政區劃與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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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省政府辦公廳 | 成文日期: | 2022-03-14 |
文號: | 浙政辦函〔2022〕18號 | ||
索引號: | 000014349/2022-778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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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 民政、扶貧、救災/行政區劃與地名 |
發布機構: | 省政府辦公廳 |
成文日期: | 2022-03-14 |
文號: | 浙政辦函〔2022〕18號 |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浙江縉云經濟開發區更名的復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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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浙江縉云經濟開發區更名為麗水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請示》(麗政〔2021〕56號)收悉。經省政府同意,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浙江縉云經濟開發區更名為麗水高新技術產業園區(以下簡稱高新區)。在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升級成功前,保留浙江縉云經濟開發區牌子。 二、高新區四至范圍與省政府批復確認的浙江縉云經濟開發區四至范圍一致。 三、你市要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升高新區發展水平,積極探索和完善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生態體系和管理體系。高新區要堅持“又高又新”定位,聚力發展主導產業,統籌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創建方案和開發區(園區)整合提升工作要求,加快構建高水平現代化產業平臺體系。 四、省級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進一步加強對高新區建設的指導和協調,在規劃編制、政策實施、項目布局、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營造良好政策環境。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3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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