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
|
索引號: | 000014349/2021-774788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政務公開 |
---|---|---|---|
發文機關: | 省政府辦公廳 | 成文日期: | 2021-12-11 |
發文字號: | 浙政辦發〔2021〕69號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SP01-2021-0024 |
有效性: | 有效 | ||
廢止時間: | 0000-00-00 |
索引號: | 000014349/2021-774788 | ||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政務公開 | ||
發文機關: | 省政府辦公廳 | ||
成文日期: | 2021-12-11 | ||
發文字號: | 浙政辦發〔2021〕69號 |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SP01-2021-0024 | ||
有效性: | 有效 | ||
廢止時間: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
|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規定,省政府辦公廳會同省司法廳對2019年12月31日以前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以下簡稱省政府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省政府同意,決定繼續有效的682件,繼續有效但有關財稅內容、收費標準需執行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的29件,暫時保留但停止執行與上位法不一致內容的61件,予以廢止的177件?,F將上述清理結果予以公布,對此次清理結果公布前已廢止的12件、已自動失效的80件省政府規范性文件一并予以公布。 列入暫時保留目錄的省政府規范性文件有效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此外,區劃類、規劃類省政府規范性文件由有關責任單位牽頭負責組織專項清理,不納入全面清理范圍。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繼續有效的省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682件) 2.繼續有效但有關財稅內容、收費標準需執行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省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29件) 3.暫時保留但停止執行與上位法不一致內容的省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61件) 4.予以廢止的省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177件) 5.清理結果公布前已廢止的省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12件) 6.清理結果公布前已自動失效的省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80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2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
打印 關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