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接待辦公室(2006年以前)、浙江省數據管理中心(省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省政府公報室)、浙江電子政務培訓中心等3家事業單位擬向浙江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申請注銷事業單位法人登記。
特此公告。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2月31日